程群林
程群林,男,汉族,1963年3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湖北省嘉鱼县人,1982年8月参加工作,1984年12月入党。曾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、市总工会主席、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。
2015年8月,因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,被开除党籍、公职。
人物履历
1979.10——1982.07,湖北省咸宁大学中文系学生;
1982.08——1987.09,湖北省嘉鱼县委办公室干部、调研科副科长;
1987.09——1988.10,湖北省嘉鱼县委政研室正科级研究员,主持嘉鱼县乡镇企业和科技进步等项目调研;
1988.10——1990.10,共青团湖北省嘉鱼县委书记;
1990.10——1994.12,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委宣传部部长;
1994.12——1996.04,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委副书记、党组成员(其间95.09—97.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);
1996.04——1999.12,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(市)委书记、党组书记;
1999.12——2001.04,湖北省咸宁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、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;
2001.04——2003.12,湖北省咸宁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、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、咸宁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(其间00.07-03.06华师研究生班学习);
2003.12——2008.07,湖北省崇阳县委副书记,县政府代理县长,04.01当选为县长,07.01当选为市委委员(其间03.06-05.07华师管理学硕士学位在职学习);
2008.07——2008.09,湖北省咸宁市市委委员、崇阳县委书记;
2008.09——2011.10,湖北省咸宁市市委委员,崇阳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
2011.10——2012.01,湖北省咸宁市市委委员,崇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
2012.01——2013.09,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;
2013.09——2013.12,湖北省咸宁市政府党组成员、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、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、管委会主任;
2013.12——2015.01,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、市总工会主席、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;
人物事件
涉嫌违纪
2015年01月06日,据湖北省纪委消息:根据湖北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有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,湖北省纪委对咸宁市委常委、市总工会主席程群林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。
免职
2015年01月29日,经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证实,程群林因涉嫌严重违纪,省委已决定免去其中共咸宁市委常委、委员职务。
2015年7月,决定给予程群林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移送检察机关
经查,程群林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,接受礼金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土地出让、工程建设、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;不正确履行职责,滥用职权,造成国有资产损失,其行为严重违犯党纪。因其滥用职权、受贿问题涉嫌犯罪,2015年3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。
开除党籍和公职
2015年8月,经查,程群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,接受礼金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贿赂;滥用职权,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。其中,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。程群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,严重违纪违法,且党的十八大后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程群林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